【荥枫飘扬】一起盗伐林木罪案,为何能从轻处罚?

2023-08-08 16:34:20来源:影响四川 浏览量: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爱护环境人人有责。然而,即使是这么简单的道理依旧有人熟视无睹,为了一己私利滥伐林木,危害自然生态环境。
       近日,雅安市荥经县检察院办理一起盗伐林木案,引发社会关注。该案是荥经县检察院践行“枫桥经验”理念并将“枫桥经验”本地化运用,开展的一起生态环境保护司法案,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一、“非法砍树”不划算,坐牢、罚金、生态赔偿一样都不少
2022年10月中旬,张学灵(化名)、张卓(化名)、王润(化名)、李成(化名)四人为一己私利,铤而走险去盗伐林木。
 
       荥经县检察院在履行检察职责中发现,张学灵等人盗伐的林木属于国家公益林,其行为破坏了当地的生态环境和林业资源,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当承担修复生态环境的民事责任。
       经鉴定,被盗伐林木经济价值为7319.6元,修复被破坏的林地需要生态修复费用6140元。据此,荥经县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二、精办“小案”暖民心,荥经检察版“枫桥经验”真实演绎
       近年来,荥经县检察院坚持把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度融入检察办案中,在系统把握“枫桥经验”精髓的同时,还将“枫桥经验”创新融合成“说理式检察工作模式”,并贯通“和解五法”,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注入更多检察力量。
       本次盗伐林木案就是荥经县检察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一个缩影。
 
       案件发生后,荥经检察干警全面审查案卷证据材料,依法讯问张学灵、张卓等四被告人,对于其提出的案件疑问,检察官耐心以案释法,并加大对生态修复环境的法治宣传。同时又向四被告人阐释了认罪认罚制度的相关规定及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告知其如果自愿认罪认罚可以得到司法机关的从轻处理,指引四被告人积极配合相关调查、赔偿经济损失,对受损生态进行补栽补种。
 
       经过检察干警的情绪疏导、充分回应、细致讲解,最终,四被告人充分理解和认可了司法机关的处理决定,自愿认罪认罚,并通过媒体进行了社会公开道歉,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影响一方”的良好效果。
       此外,荥经县检察院还深入贯彻“枫桥经验”中宽严相济司法理念,提出从轻处罚意见,建议对四被告人均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可适用缓刑。
       法院经审理认为,检察院量刑建议适当,予以采纳。值得一提的是,该案件经法院宣判后,荥经县检察院又主动向四被告人详细讲解了判决依据的事实理由和法律规定,四被告人当场均表示服判息诉,并主动履行了判决确定的义务,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结语:森林资源宝贵,盗伐、滥伐林木必受严惩。下一步,荥经县检察院也会以更强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加大森林资源保护普法宣传力度,保护绿水青山,守住生态红线。(罗阳 潘敏)

最新内容

工信部备案号:蜀ICP备1700415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川)字第01054号

关于我们| 联系方式| 版权声明| 招聘信息| 网站地图

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28-83106609

影响四川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