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高县第三届水利讲坛召开
4月25日下午,宜宾高县水利局召开第三届水利讲坛,讲坛由高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胡杰,紧紧围绕今年3月1日施行的《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展开主讲。高县水利局全体班子成员、干部职工参加此次讲坛。
主讲人通过对水利工程建设各方行为主体的质量管理履职资格、质量管理履职能力和质量管理缺位处罚等方面进行认真剖析和详细讲解,在讲解《规定》过程中,不时加入了工程建设案例分析,使得讲坛气氛活跃积极讨论,在不知不觉中让大家汲取了更多的质量管理的知识和法条。也为新时期加快高县水利建设质量提供了方向指引和行动指南。
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要建设质量强国。进入新阶段,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统筹水利发展和安全,对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近年来,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要求,水利部针对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制定了一系列质量管理措施,实践中取得了较好成效,随后进行总结经验,上升为法律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而制定的规定。《规定》的颁布施行后,对进一步落实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责任、规范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行为、提升水利工程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主讲人对质量安全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全体干部职工要加强对《规定》的学习贯彻,认真落实好《规定》和中省市县关于质量工作的决策部署;二是要强化质量意识,从全局和战略高度认识质量工作的重要性,坚持质量为先、管理为重、安全第一;三是要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围绕水利重点项目,开展水利行业质量提升行动,将质量强国建设落到实处、看到效果。(胡国飞 何一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