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健:关于推进校园急救能力建设的建议
编者按:
在刚结束的政协四川省第十三届委员会上,四川省政协委员、成都盟员、民盟成都市委会副主委、金牛区政协副主席梅健就推进校园急救能力建设提出了建议。建议内容如下:
关于推进校园急救能力建设的建议
生命健康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基础和前提。由于多方因素造成目前全社会急救能力的不足,各种场所包括校园心脑血管意外及创伤等情况时有发生,而每起事故都引起了社会的极大关注。全面开展校园急救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师生急救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程度,是减少意外伤害的有力措施。
《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 年)》提出在学校、机关等人员密集场所,需要配备急救药品、器材和设施,配备 AED(自动体外除颤器),明确提出把心肺复苏等健康急救知识纳入学生考试内容,把健康急救知识的掌握程度作为学生评优考核的重要指标。
2021年国家卫健委制定了《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配置指南(试行)》,建议在学校、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逐步推进AED配置工作。
教育部办公厅2021年10月《关于开展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普及校园急救知识。加强对校园常见的气道异物梗阻等紧急救护,创伤出血与止血、关节脱位与扭伤等创伤救护,淹溺、烧烫伤、中暑等意外伤害,火灾、地震、踩踏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护知识普及教育。鼓励高校开设应急救护相关课程并纳入学分管理。
2022年4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全国健康学校建设计划的通知》明确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全国健康学校建设计划。其中,健康学校建设一项重点指标为:按标准配备AED(自动体外除颤器)等急救设备设施,面向师生普及急救知识技能。
2022年1月25日,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校园自动体外除颤仪(AED)配置工作的通知》明确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场馆须购置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要求的自动体外除颤仪,在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安装工作。
通过对成都市部分中小学的问卷调查,现场走访,座谈交流,目前校园急救能力方面还存在:
(一)设施配备不足。按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校园自动体外除颤仪(AED)配置工作的通知》要求,目前多数学校未能按标准配备。
(二)认识程度不够。对急救能力建设的重要性认识还有待提高,重理论轻实践,部分学校更多停留在对学生的课堂知识普及性教育层面,对更为重要的实践能力培训,由于师资能力和认识上的偏差,更多注重过程而不注重实效。对学校有关工作的考核没有量化的指标要求,如通过培训取得救护员证的教职员工比例等。
(三)急救能力不足。通过调查访谈了解到目前大部分学校最可能采取的做法是:在校园意外发生后特别是心肺功能失常的情况下呼叫120等待专业医生,由于校园内没有具备救助能力的人员、日常没有有效的演练、没有必须的设备、担心救助失败、家长追责等原因不敢开展现场急救。业内公认的心脏骤停最佳抢救时间是发病后四分钟内,而120救护人员到达一般在十分钟以上。这就意味着如校园内发生此类情况,不立即采取现场施救,患者不可逆的伤害是大概率。校园内常备一批经过专门训练的具备心肺复苏技能的教职工和配置就近能取得的AED就尤其重要和必要。
通过对几十所中小学的问卷调查了解到多数学校通过急救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的教职员工数量未达到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的建议标准按(照师生1∶50的比例)。有的学校没有配备合乎要求的校医(医学院校临床医药学专业、医疗机构从业经历),有的校医室工作人员是非医疗专业的学科教师兼任,有的即使设置了校医岗位,其人员也不具备基本急救处置能力和必要的专业素养,个别学校无具有急救培训相关能力和证书的教职工。而非教育系统直管公立学校(大学附属中小学校等)和民办学校的情况普遍不乐观。
三.几点建议: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提高对校园急救能力建设的认识,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以提升学生健康素养为核心,整合区域医疗和教育资源,以普及急救知识和技能为重点,以提高校园应急救护能力为目标,开展学校急救知识普及、急救设施配备、救护技能培训等工作,切实保障青少年生命健康。短期内应使省内所有的学校都要有一定数量的经过专业培训,具有一定急救能力的教职员工。学校联合区域内医疗机构开展常态化的应急演练,提高应急状况下的处置能力和效率。
(一) 发挥政府职能,配置有效资源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相关要求,配备足用、实用、适用的校园急救设施设备。及时将急救设备购置、后续维护、更新费用以及培训、宣传费用列入政府财政预算、明确配置要求。按省教育厅要求,尽快在学校体育场馆要配置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要求的自动体外除颤仪。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安装数量,按照“第一时间能立即投入使用”的安装原则,充分考虑师生的密度、活动强度以及适当的距离进行安装,并设置明显标识。明确专人对自动体外除颤仪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定期维护,常态化开展仪器使用培训,确保急救人员科学有效掌握急救技能,切实提高意外伤害现场施救能力。
(二)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处置效果
重点培训学校校医、体育与健康课教师、综合评估后适宜的中青年教师、安保人员等教职员工,经过培训后掌握心肺复苏、止血包扎、AED使用等基本技能,鼓励支持师生通过应急救护培训取得相关证书。各校园内全天候保持有一定数量的,经过培训取得资格证书,能在意外发生时开展现场急救的男女教职工队伍,根据学校青少年群体的特殊情况,特别要注意培训相当比例的女性教职工能开展现场心肺复苏救护,切实提高意外伤害现场施救能力。需要指出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明确:“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动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这为现场救助提供了法律保障,这就应该消除遇到急救情况因害怕承担后果不敢采取现场急救(尤其是心肺复苏)的顾虑,为被救者在120急救医生到来前争取宝贵的抢救时机。
按照《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的目标,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或保健教师,未配齐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校应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片制度,实现中小学校全覆盖。制定规划,严格准入标准,在一定期限内,使专职校医具备专业资质和能力,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在期限内根据情况转岗或解聘。将急救知识和能力列入新入职教师上岗培训内容。
(三)尊重科学规律、开展急救演练
在中小学教育的各阶段,针对各年龄段学生的特点,开展循序渐进,注重实战的既尊重医学科学,又符合教育规律的专业的技能教育训练。在全省选择一批试点学校和专业培训机构开展校园急救教育实践活动,及时组织专家评估、总结,在试点的基础上尽快在全省全面推广。制定一套急救教育培训管理的规范标准和指南。尽快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包括制定科学、专业、可行的课程设置标准。
(四)强化监督考核,提升急救能力
根据教育部、红十字总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学校应急救护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拟定校园急救能力考核指标办法,将指标内容纳入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内容,对省辖各级政府开展校园急救能力建设和急救教育工作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