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经县公安局:倡导文明养犬,共建文明城市
2022-10-24 13:00:59来源: 浏览量:
为进一步推动主城区犬类管理工作,助力国家级文明城市创建,雅安市荥经县公安局积极引导城区居民规范养犬、文明养犬,共同营造整洁有序、安全和谐的社区氛围。
荥经县公安局结合前期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工作,在荥经县城区大力开展不文明养犬整治工作。 1.建章立制,长效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四川省犬类限养区犬只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荥经县实际,荥经县公安局就县中心城区犬类管理有关事项拟发通告。以荥河以南、东方红堰以北、小溪河以东、绕城路成南段以西区域范围内为限养区。限养区实行强制免疫和养犬许可证制度,未经免疫和公安机关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养犬,并对养犬中的违法行为的处理进行了详细规定。
目前办理养犬证600余件。 2.广泛宣传,全面发动
(一)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条幅、社区板报和互联网等媒介,每周更换社区健康宣传栏3次,小区播放公益广告8条,紧紧围绕“养犬管理有关规定、狂犬病免疫知识,违规养犬给城市环境、卫生防疫、市民健康和社会秩序带来的现实危害”等内容进行广泛宣传,增强广大群众对狂犬病危害性的认识和增加预防狂犬病的知识,提高居民养犬的自觉意识。
(二)通过在车站、广场等公共场所和住宅小区广泛张贴政府《关于加强荥经县中心城区犬类限养区犬只管理的通告》,向养犬户发放“致养犬户的一封信”等形式,迅速营造浓厚整治氛围,切实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
(三)坚持宣传法律法规,入户宣传60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达到上门沟通户户知晓,对发现的不符合饲养规定的犬只,开展“一对一”重点宣传,包户到人,消除其存在的片面错误认识,引导群众自觉主动配合做好犬类登记管理及预防接种工作,使广大人民群众依法养犬、文明养犬,营造文明养犬的社会环境。(高琴 左豪)
荥经县公安局结合前期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工作,在荥经县城区大力开展不文明养犬整治工作。 1.建章立制,长效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四川省犬类限养区犬只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荥经县实际,荥经县公安局就县中心城区犬类管理有关事项拟发通告。以荥河以南、东方红堰以北、小溪河以东、绕城路成南段以西区域范围内为限养区。限养区实行强制免疫和养犬许可证制度,未经免疫和公安机关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养犬,并对养犬中的违法行为的处理进行了详细规定。
目前办理养犬证600余件。 2.广泛宣传,全面发动
(一)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条幅、社区板报和互联网等媒介,每周更换社区健康宣传栏3次,小区播放公益广告8条,紧紧围绕“养犬管理有关规定、狂犬病免疫知识,违规养犬给城市环境、卫生防疫、市民健康和社会秩序带来的现实危害”等内容进行广泛宣传,增强广大群众对狂犬病危害性的认识和增加预防狂犬病的知识,提高居民养犬的自觉意识。
(二)通过在车站、广场等公共场所和住宅小区广泛张贴政府《关于加强荥经县中心城区犬类限养区犬只管理的通告》,向养犬户发放“致养犬户的一封信”等形式,迅速营造浓厚整治氛围,切实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
(三)坚持宣传法律法规,入户宣传60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达到上门沟通户户知晓,对发现的不符合饲养规定的犬只,开展“一对一”重点宣传,包户到人,消除其存在的片面错误认识,引导群众自觉主动配合做好犬类登记管理及预防接种工作,使广大人民群众依法养犬、文明养犬,营造文明养犬的社会环境。(高琴 左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