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格县法院开展金鹰行动·涉小标的案件专项执行行动
2022-08-25 16:30:29来源: 浏览量:
“我宣布,普格县人民法院金鹰行动·涉小标的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开始,出发!”8月25日上午,在普格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徐绍辉的一声令下,为期一个月的金鹰行动·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拉开序幕。
此次专项执行行动重点聚焦涉农民工工资、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医疗损害赔偿等实际未结执行案件,标的虽小但关系人民群众民生福祉的案件。
执行干警在普格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阿牛里古的带领下“兵”分两路,赶赴红军树村和顺河村,迅速奔赴辖区各执行现场,开展执行活动。
执行队伍首先来到普基镇正街村村委会调查了解今天被执行人的基本情况。被执行人刘某因交通事故纠纷一案故意逃避执行,声称在外地干活,经执行人员实地调查,确定刘某常年在外打工,留下一子一女在家中,由刘某的父母为其照顾看护。随后,阿牛里古等一行人前往刘某父母家中与其谈“事理”、摆“情理”、讲“法理”,释明利害关系,现场告知其儿子刘某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被执行人刘某的父母代其选择了主动履行并现场缴纳了全部执行款6150元。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案件顺利执结。
普格县人民法院开展的金鹰行动·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还邀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参与现场见证、监督执行,促进执行公开化、规范化。 小标的蕴含大民生!下一步,我县人民法院将常态化推进涉小标的额案件专项执行,不断加大执行力度,依法采取各项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的呼声能得到有效回应,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有效维护,将“司法为民”的理念贯彻到切实为群众办实事的审执实践中去。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执行工作的温度和力度,真正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
此次专项执行行动重点聚焦涉农民工工资、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医疗损害赔偿等实际未结执行案件,标的虽小但关系人民群众民生福祉的案件。
执行干警在普格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阿牛里古的带领下“兵”分两路,赶赴红军树村和顺河村,迅速奔赴辖区各执行现场,开展执行活动。
普格县人民法院开展的金鹰行动·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还邀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参与现场见证、监督执行,促进执行公开化、规范化。 小标的蕴含大民生!下一步,我县人民法院将常态化推进涉小标的额案件专项执行,不断加大执行力度,依法采取各项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的呼声能得到有效回应,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有效维护,将“司法为民”的理念贯彻到切实为群众办实事的审执实践中去。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执行工作的温度和力度,真正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
普格记者:沙丽 吉博更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