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叙州区出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奖惩办法
2022-07-12 17:08:57来源: 浏览量:
近日,从宜宾市叙州区应急管理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新修订《安全生产法》的宣贯,激励生产经营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创新安全生产管理措施、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该区政府出台了《宜宾市叙州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奖惩办法(试行)》。
该办法指出:生产经营单位首次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一、二、三级评定的,可一次性获得奖励2-6万元;生产经营单位首次创建达标为国家级、省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的,一次性奖励3-5万元。
据悉,该办法适用于在叙州区依法注册登记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经营单位,一是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建设方面给予奖励,二是在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基础上,对违法违规企业给予严厉惩处。该办法的出台,旨在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奖惩激励机制,激励企业自觉遵守、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自觉履行企业负责人法定职责,自觉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自觉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氛围。(陈宦儒)
该办法指出:生产经营单位首次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一、二、三级评定的,可一次性获得奖励2-6万元;生产经营单位首次创建达标为国家级、省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的,一次性奖励3-5万元。
据悉,该办法适用于在叙州区依法注册登记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经营单位,一是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建设方面给予奖励,二是在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基础上,对违法违规企业给予严厉惩处。该办法的出台,旨在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奖惩激励机制,激励企业自觉遵守、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自觉履行企业负责人法定职责,自觉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自觉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氛围。(陈宦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