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建言丨赵萍:建议合理确定海上风电设备中标价格,防止低价中标带来风险
全国人大代表 赵萍
案由:
“双碳”目标确立后,为中国未来四十年能源转型指明方向。在新的发展模式下,作为可再生能源主力军的风电产业迎来了发展的“黄金时代”。
据统计2019年至2021年我国新增风电装机容量分别为2574万千瓦、7167万千瓦、4757万千瓦。我国海上风资源储量丰富,2019年至2021年海上新增装机分别为198万千瓦、306万千瓦、1690万千瓦。
我国海上风电经历了示范项目、特许权招标、固定上网电价、竞争配置四个发展阶段,目前已达到充分竞争的第四阶段。从2019年到2021年时间,海上风电设备招标价格经历了每千瓦8000元、6000元及3800元的过程,每年以超过25%的幅度下降,而海上风场的开发成本基本维持在每千瓦16500元左右,设备费用从最初的50%下降到25%。
在海上建立风电场,涉及海上风电的开发、建设、运行和维护,因此其成本主要由设备购置费、建设安装费用、其它费用、利息构成。设备费用包括基础以上的设备(不含海缆),如整机和塔筒等;建设安装费用包括海上风电基础打桩及机组吊装,需要租用大型专业船只施工;其它费用包括项目海用地费用、项目建管费、生产准备费等;利息与风场建设周期及利率相关。目前总体开发成本没有大的变化,但设备费用所占比例却大幅下降。
风电设备大幅降价既有合理性也有不合理性,不合理性带来的风险需要高度关注。一方面,风机设备的降价是风电步入平价时代利润降低的必然要求;另一方面,也是技术进步的重要表现,如机组大型化带来降本的空间。而设备本身以外的因素是不合理降价的重要原因,一些整机商为扩大市场、抢占订单主动降价,其它整机商迫于市场压力被动跟随。因此此番降价脱离了设备本身的价值,将整个海上风电的价格拖入低价区。
整机设备厂商一方面要消化设备中标低价同时,另外由于抢装,海上项目剧增,机组吊装设备供求严重失衡,国内海装船一度出现“身价飞涨”乃至“一船难求”的火爆场面,进一步加大设备供应商的经营压力。
高的可靠性是能源装备的根本,也是低价成本的红线。而可靠性是通过科技创新的引领、高质量制造保证和实践检验及经验的积累;低成本也依赖供应链国产化的实现以及供应链可持续的发展,但是这些都是需要依靠脚踏实地的积累而不是急功近利。而这些都需要加大投入,而低价中标违反高质量设备发展的规律。从中标企业经营的角度考虑,肯定会想方设法压缩成本,除了理性科学的降本,而低价中标(低于成本的价格)不得不采取非理性降本措施,比如采购低质零部件材料或降低设计安全裕度,缩短技术进步的应用和验证时间,导致整机厂家因市场生存压力而降低创新动力和创新投入,放大机组技术和质量风险。
风电行业是一个充分竞争的行业,从上市三家公司对比(A和B位于行业前茅的民营企业、C为位于中游的央企)。从上市公司2021年1至9月的营收结构对标结果显示,A公司的风机销售收入仅占其总收入的70%而发电收入占比16%、B公司风机销售收入占其总收入的92%而发电收入占比7%、而C公司却没有发电和投资的收入,A和B已进入盈利能力较强、可持续贡献现金流的发电行业,且营收占比逐年提高。
从风电产业20余家上市公司2021年1~9月份披露的数据分析,上游关键部套供应商的盈利能力均高于整机制造商,综合毛利率为26.2%。而设备制造厂商的主要的利润来源于风场发电收入和投资收益,没有风电收入和投资收益的整机设备商,同时受到上游配套和下游运营商的挤压,生存状况堪忧。
《招标法》第四十一条“投标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试制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目前对于风电的中标基本都是按照最低价中标,拥有其它方面盈利能力的设备商为了占领市场将大幅降价,而真正专注设备制造商处于竞争劣势,不利于行业健康持续发展,同时风电设备的寿命周期至少二十五年以上,低价中标必然影响设备的质量进而影响能源装备的安全性。风电设备招标应在保证公平竞争的前提下,以产品质量为追求目标,同时兼顾到中标单位的合理利润,实现可持续性健康发展。
建议:
对于海上风电开发商中标价格不能以最低价格中标;以较合理的价格定标,引导海上风电行业安全健康,保证国家能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