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南溪区江南镇组织学习《宜宾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2020-10-23 10:41:36来源:影响四川 浏览量:
影响四川讯      倡导文明新风,争做文明市民,10月22日下午,江南镇组织在家领导班子成员、全体机关干部、各村(社区)书记在镇政府四楼会议室召开专题会议,学习贯彻《宜宾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南溪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叶海出席会议并领学。
会上,叶海带领大家一起学习了2020年8月1日颁布实施的《宜宾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重点对风尚倡导,行为规范两章进行深入讲解,并结合南溪文明行为实际,通过案例对《条例》进行了全方位、多角度的解读,倡议大家积极参与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并就南溪区文明城市创建提出要求,要坚持“四不” 原则(即责任体系不变、推进力度不减、宣传劲头不松、工作要求不降);健全组织领导、督查问贵、协调联动、全民参与、投入保障等制度机制;实施城市建设水平、城市治理能力、城市人文内涵、城市文明素养等四大提升行动,以常态化考评促保持、以长效化机制促提升,真正使文明成果长久造福广大群众。
最后,江南镇党委书记赵新国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将文明行为落实到日常的工作、生活中去,切实增强履行文明行为的自觉性,做好文明的先行者和践行者。各村(社区)要通过多渠道积极向群众宣传《条例》,宣传到户、到人,切实提高群众对创文工作的认识,全力提升文明素养,营造良好的文明环境。
 
会后,参会人员深刻理解了文明行为的精神内涵,充分认识到学习条例的重要意义,并表示:以后在日常生活中,时刻注意自身形象,讲文明话,做文明事,行文明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正让文明新风落地生根,让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做《条例》的践行者和宣传员,凝聚力量,共同建设“文明江南”、“美丽江南”。(叶小华  陈红)

最新内容

工信部备案号:蜀ICP备1700415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川)字第01054号

关于我们| 联系方式| 版权声明| 人员名单| 招聘信息| 网站地图

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28-83106609

影响四川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