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底民生保障 赋能城市发展 --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的成都探索与实践
一、试点背景
近年来,人口老龄化趋势明显。截至2019年底,我国60岁以上人口达2.54亿,占总人口比重达18.1%,同期,成都市户籍人口中60岁以上老年人达316.04万人,占户籍人口的比重为21.07%,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高龄化、空巢化和生育率下降等因素叠加,失能人员不断增加,一人失能、全家失衡。失能人员的长期照护服务不仅成为沉重的家庭负担,更成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必须面临和亟待解决的问题。让失能人员得到长期专业的照护服务,保障他们的生命质量和生存尊严,是全民共享改革成果的制度践行,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民生需求的真切回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5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二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建立相关保险和福利及救助相衔接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等政策,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2016年6月,国家人社部印发《关于开展长期照护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人社厅发〔2016〕80号),确定在上海、重庆、广州、成都等15个城市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
二、试点工作及成效
(一)以满足群众需求为核心理念,充分体现社会保险的基本原理
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切实保障重度失能人员基本生活权益,提升他们体面和有尊严的生活质量。二是坚持基本保障。立足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筹资水平、待遇标准、服务选择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三是坚持制度可持续。基金管理实行以支定收、适度积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四是坚持分步实施。实行整体设计、分步实施、量力而行、逐步完善的工作思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基金运行情况,逐步扩大制度覆盖面和保障范围,提升保障水平。
(二)以构建独立险种为试点目标,探索制度健康发展的运行机制
一是明确制度功能。明确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为长期失能人员享有基本生活照料服务,提供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保障范围、保障内容、保障目标与医疗保险不冲突、不重叠,为构建第六险提供支撑。二是强化试点目标。建立完善个人、社会、政府三方分担的筹资机制,公平准入、规范服务的标准体系,待遇适度、可持续的支付政策,着力构建覆盖全民、经办高效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体系,不断提升照护服务品质,保障失能参保人员基本照护权益,促进照护服务产业发展。三是完善治理体系。坚持标准引领。建立完善照护服务标准和照护机构、照护人员准入标准,助力照护服务新业态规范发展。牢固树立“治理、开放、协同”的理念,坚持政府主导、优势互补、协同发展,整合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商业保险机构等多方资源和各界力量,探索医疗保障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新途径。
(三)以创新提能引领制度设计,积极探索长期照护保障的有效途径
一是建立权责对等的筹资机制。将城镇职工和成年城乡居民纳入制度保障范围,强化个人筹资责任,个人缴费占总筹资额比重为50%左右。城镇职工个人缴费通过划转个人账户实现,划转费率与失能风险挂钩。财政补助与年龄挂钩,建立与人口老龄化趋势相匹配的财政补助机制。二是建立公平有效的评定体系。以社会治理现代化理念和手段,科学制定失能综合评定标准,打造国际标准本土化、组织管理协同化、评定流程科学化的评估体系。自主研发的成都市成人失能综合评估规范在国内率先通过地方标准评审,为制定全国统一的失能评定标准体系提供了积极支持。三是建立科学合理的服务方式。制定差异化待遇支付政策,支持失能人员自主选择居家照护、机构照护和机构上门照护三种服务方式。开展照护服务人员规范化培训,规范提升居家照护服务品质,着力锻造照护服务队伍。充分尊重中国传统居家养老理念,彰显“专业提升品质”的目标,为系统解决失能人员照护问题提供了成都方案。四是建立高效便捷的信息系统。实现全业务流程线上线下有机融合,参保群众足不出户即可办理业务,体现政府对失能人员这一特殊群体的关怀。探索建立以生物识别技术为核心的长护险智能管理系统,实现无盲区、全链条、实时在线监管,提高监管效能。五是建立规范有序的经办体系。通过公开招标,分片区委托7家商业保险公司承办具体业务。建立科学、合理的经办考核和结算办法,鼓励商业保险公司提升经办效率,提供优质服务,积极探索政府多元治理的新途径。
截至2020年6月,制度覆盖参保人员859.87万人,待遇支付2.68万人,44.34万人次,基金支付5.45亿元。切实提升了人民群众医疗保障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试点以来,国家医保局等部委给予积极肯定,先后在国家医保局待遇保障工作座谈会、全国长期护理保险扩大试点动员部署会上做唯一试点地区经验交流;央视、新华社等多家主流媒体进行集中报道; 收到数百件失能人员家庭感谢信和锦旗,群众认可度高。
三、思考与启示
制度体系的建设需要把握关键环节,形成多方参与,集中智慧和力量推行。成都市在试点中取得了一些工作经验。一是标准引领。试点以来,通过对国际标准的细化和量化,创新建立了本土化失能综合评定量表和失能照护等级评定标准、照护服务需求标准,同步建立经办机构、照护人员和照护机构准入标准管理规范等,为制度试点提供有力支撑。二是系统先行。制度建设与系统建设同步推进的,实现重大政策出台与系统上线同步,切实加强支撑保障。三是共同治理。牢固树立“治理、开放、协同”的理念,坚持政府主导、优势互补、协同发展,整合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商业保险机构等多方资源和各界力量,齐心协力推动试点工作,探索了医疗保障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新途径。
下一步成都市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着力深化试点,进一步提升制度公平性、提升照护服务质量、提升照护服务新业态能级,打造“成都长照”政策制度、经办标准、治理能力范本,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