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新形势下基层国企纪检监察工作 重在“严”和“实”
2020-07-14 11:56:36来源:影响四川 浏览量:
新形势下,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依靠什么?宏观政策、市场环境固然重要,正确的发展战略、科学的管理体系、有竞争力的技术和产品也很重要,但最重要的还是要有一种为国家为人民真诚奉献的精神、有一个坚强有力的企业领导班子、一支勇于攻坚克难的高素质职工队伍,才能为国企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在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总书记强调:“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好巡视发现问题的整改,严肃查处侵吞国有资产问题”。国有企业要健康发展,必须严格落实总书记要求。国有企业内部纪检监察机构就必须承担起企业内部监督执纪的光荣使命,自觉把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与企业规章制度的监督作为中心工作,切实履行监督执纪职能。面对国有企业体制改革转型,为不断适应新形势要求,加强与完善基层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刻不容缓。
一、基层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的主要任务是在党的领导下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协助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督企业所有行使公权力人员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正确地履职和有效地组织实施企业生产经营,确保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为企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随着国有企业体制改革不断推进,企业的各个层面都发生了巨大的改变。各种新型矛盾让国有企业面临的问题越来越多,企业内部的利益冲突也更加明显。在新形势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必须适应新形势、新变化,不断转换思路、创新方法,才能在经济转型、企业改革的新时期充分发挥整体功效,更好地发挥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的重要作用。
二、基层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纪检监察工作认识不到位。由于多种原因,部分基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侧重生产经营管理,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意识淡薄,管党治党和业务发展未能真正有机融合,存在党的建设弱化,认为纪检监察工作力度太大会打击管理人员积极性,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视不够。部分基层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人员配置不足,工作受到一定的制约和限制。
(二)纪检监察机制不健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相关改革工作正在逐步落地。如果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制不够完善,必然跟不上总体的改革要求,容易造成纪检监察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的出现。部分制度未能形成严格有效的监察体系,内部监督机制无法适应现代国有企业管理需求。
(三)纪检监察方式缺乏专业性。基层国有企业现有纪检监督方式缺乏必要的专业支持,导致监督执纪能力不强、手段单一,基本上是事后监督,时效性滞后。部分国企纪检监察部门存在对领导班子成员不敢监督,对同级不愿监督的情况,不能有效防范企业在运营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监督执纪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四)纪检监察队伍素质有待提高。主要表现部分纪检监察人员对监督执纪过程中涉及的法律、经济、金融等知识不熟悉,知识储备结构单一,监督执纪和查办案件能力不足。部分国企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兼职问题普遍存在,对纪检监察专业知识不熟悉,相关党内法规掌握不深入,严重影响与制约纪检监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三、对当前基层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建议
(一)强化思想引导,发挥“头雁效应”。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党员教育永恒课题终身课题,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放在首位,深入查找思想上的“偏差”,不断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把“两个维护”体现在监督执纪问责的全过程、各环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二是发挥“头雁效应”。国企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系列讲话精神,通过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专题党课等多种方式,促进各级管理人员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头雁效应”。三是突出典型教育。一方面,大力宣扬优秀典型事迹,掀起向先进典型学习的热潮,引导广大干部坚定初心使命,积极担当作为。另一方面,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达到以案明鉴、以案促教、以案促改目的,使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让国企员工习惯在监督的环境下开展工作。
(二)健全监督制度机制,科学规范管理。一是准确把握职责定位。将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与主责部门的监管职责相区别,既不失职缺位,也不大包大揽,而是紧紧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督促各业务部门履行好自己的监管责任,从企业关键管理环节入手构建完善管理制度,做好“监督的再监督”。二是健全内部纪检监察制度。在“大监督格局”下,国有企业要结合自身行业特点,依靠党组织形成针对内部监管薄弱环节、关键部门、重点领域等制定行之有效的纪检监察制度,不断规范、不断创新,做到与时俱进。三是强化制度执行监督。从检查规章制度实施情况作为监督线索,检查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制止违章违规,纠正各种偏差现象。
(三)创新监督形式,形成监督合力。一要创新日常监督。把监督检查工作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积极探索创新日常监督模式,有效探索“两月巡查半年专项”机制,将整改落实纳入年度考核,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专项检查与常规巡查同发力,达到震慑效应。二要突出监督重点。强化对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特别是加强一把手的监督管理,完善“三重一大”决策机制,严格日常监管,形成监管合力。三要着力强化精准监督。把精准思维贯穿到监督全过程,找准靶心、精准发力,持续推行精准监督工作机制,不断提升监督的精准度和科学性。
(四)抓严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一是提高自身素质。纪检监察干部要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等新媒体媒介,不断学习和掌握党内法规,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真正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加强业务知识培训。积极实施纪检监察人员培训工作,丰富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提高纪检监察队伍整体素质。合理安排纪检监察人员到业务部门进行交流轮岗,让纪检监察人员多学习多掌握业务知识,取长补短,为顺利开展监督执纪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三是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建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网络,不定时对纪检系统干部作风情况检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提醒谈话。通过强化监督管理,规范干部日常行为,增强自律意识,发扬优良作风,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争做人民的忠诚“卫士”。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新形势新常态下基层国企纪检监察工作任重而道远。基层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任务光荣而艰巨,只有运用科学的理论和改革创新的思路,才能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遇到的新矛盾、新问题,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提供坚强保障。(成都城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党群纪检部部长 严敏)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在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总书记强调:“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好巡视发现问题的整改,严肃查处侵吞国有资产问题”。国有企业要健康发展,必须严格落实总书记要求。国有企业内部纪检监察机构就必须承担起企业内部监督执纪的光荣使命,自觉把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与企业规章制度的监督作为中心工作,切实履行监督执纪职能。面对国有企业体制改革转型,为不断适应新形势要求,加强与完善基层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刻不容缓。
一、基层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的主要任务是在党的领导下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协助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督企业所有行使公权力人员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正确地履职和有效地组织实施企业生产经营,确保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为企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随着国有企业体制改革不断推进,企业的各个层面都发生了巨大的改变。各种新型矛盾让国有企业面临的问题越来越多,企业内部的利益冲突也更加明显。在新形势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必须适应新形势、新变化,不断转换思路、创新方法,才能在经济转型、企业改革的新时期充分发挥整体功效,更好地发挥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的重要作用。
二、基层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纪检监察工作认识不到位。由于多种原因,部分基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侧重生产经营管理,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意识淡薄,管党治党和业务发展未能真正有机融合,存在党的建设弱化,认为纪检监察工作力度太大会打击管理人员积极性,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视不够。部分基层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人员配置不足,工作受到一定的制约和限制。
(二)纪检监察机制不健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相关改革工作正在逐步落地。如果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制不够完善,必然跟不上总体的改革要求,容易造成纪检监察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的出现。部分制度未能形成严格有效的监察体系,内部监督机制无法适应现代国有企业管理需求。
(三)纪检监察方式缺乏专业性。基层国有企业现有纪检监督方式缺乏必要的专业支持,导致监督执纪能力不强、手段单一,基本上是事后监督,时效性滞后。部分国企纪检监察部门存在对领导班子成员不敢监督,对同级不愿监督的情况,不能有效防范企业在运营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监督执纪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四)纪检监察队伍素质有待提高。主要表现部分纪检监察人员对监督执纪过程中涉及的法律、经济、金融等知识不熟悉,知识储备结构单一,监督执纪和查办案件能力不足。部分国企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兼职问题普遍存在,对纪检监察专业知识不熟悉,相关党内法规掌握不深入,严重影响与制约纪检监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三、对当前基层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建议
(一)强化思想引导,发挥“头雁效应”。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党员教育永恒课题终身课题,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放在首位,深入查找思想上的“偏差”,不断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把“两个维护”体现在监督执纪问责的全过程、各环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二是发挥“头雁效应”。国企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系列讲话精神,通过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专题党课等多种方式,促进各级管理人员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头雁效应”。三是突出典型教育。一方面,大力宣扬优秀典型事迹,掀起向先进典型学习的热潮,引导广大干部坚定初心使命,积极担当作为。另一方面,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达到以案明鉴、以案促教、以案促改目的,使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让国企员工习惯在监督的环境下开展工作。
(二)健全监督制度机制,科学规范管理。一是准确把握职责定位。将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与主责部门的监管职责相区别,既不失职缺位,也不大包大揽,而是紧紧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督促各业务部门履行好自己的监管责任,从企业关键管理环节入手构建完善管理制度,做好“监督的再监督”。二是健全内部纪检监察制度。在“大监督格局”下,国有企业要结合自身行业特点,依靠党组织形成针对内部监管薄弱环节、关键部门、重点领域等制定行之有效的纪检监察制度,不断规范、不断创新,做到与时俱进。三是强化制度执行监督。从检查规章制度实施情况作为监督线索,检查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制止违章违规,纠正各种偏差现象。
(三)创新监督形式,形成监督合力。一要创新日常监督。把监督检查工作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积极探索创新日常监督模式,有效探索“两月巡查半年专项”机制,将整改落实纳入年度考核,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专项检查与常规巡查同发力,达到震慑效应。二要突出监督重点。强化对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特别是加强一把手的监督管理,完善“三重一大”决策机制,严格日常监管,形成监管合力。三要着力强化精准监督。把精准思维贯穿到监督全过程,找准靶心、精准发力,持续推行精准监督工作机制,不断提升监督的精准度和科学性。
(四)抓严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一是提高自身素质。纪检监察干部要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等新媒体媒介,不断学习和掌握党内法规,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真正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加强业务知识培训。积极实施纪检监察人员培训工作,丰富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提高纪检监察队伍整体素质。合理安排纪检监察人员到业务部门进行交流轮岗,让纪检监察人员多学习多掌握业务知识,取长补短,为顺利开展监督执纪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三是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建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网络,不定时对纪检系统干部作风情况检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提醒谈话。通过强化监督管理,规范干部日常行为,增强自律意识,发扬优良作风,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争做人民的忠诚“卫士”。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新形势新常态下基层国企纪检监察工作任重而道远。基层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任务光荣而艰巨,只有运用科学的理论和改革创新的思路,才能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遇到的新矛盾、新问题,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提供坚强保障。(成都城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党群纪检部部长 严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