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东兴区卫健系统开展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培训

2020-06-02 09:41:45来源:影响四川 浏览量:
    影响四川内江讯  为进一步使我国医疗卫生事业能取得更加长足的进步,国民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国家出台了我国首部医疗健康领域的纲领性卫健,《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将于2020年6月1日起正式开始实施。
    由于该法律将会对我国医疗卫生领域带来重大变化,为了使我区的医疗机构对该法律更好更快的贯彻落实,近日,我区卫健系统开展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宣贯暨医疗卫生行业依法执业培训班,并邀请了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张微和张淑英两位专家为学员们详细的解读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这两部法律法规。
    专家在解读《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时,重点提到了该部法律的几大亮点:一是在医疗卫生机构的章节,明确了我国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院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并规定了不同类型的医疗机构的功能属性等内容。二是顺应时代的要求,提出健全全方位全周期的医疗卫生服务的概念,规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合作,为公民提供预防、保健、治疗、护理、康复、安宁疗护等全方位全周期的医疗卫生服务,支持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社区组织建立协作机制。三是对近年出现的热点社会问题进行了着重强调,规定,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对外出租、承包医疗科室;禁止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在法律责任一章明确了违法责任承担。四是涵盖了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医疗秩序的维护、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全民健康信息化等内容。五是在法律责任中明确了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人员、药品采购投标人这些主体的法律责任,并明确规定了骗保的法律责任。

    区卫生健康局党委书记、局长吴大有同志强调:各单位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学习宣传贯彻方案,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学习任务和具体要求,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分工,落实责任分工和督查考核,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执行、有考核。
    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宣贯了最新的医疗卫生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推动了医疗卫生监督执法模式改变和双随机执法检查等制度落实,全面贯彻依法治医方略,创新监督执法手段,着力解决医疗卫生行业中社会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维护公平就医的良好环境;围绕社会关注热点,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下一步将规范开展2020年全区医疗卫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检查,依法严肃查处涉医违法违规行为,深挖细查线索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王安兵 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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