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常态推进对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的跟踪检查和指导帮扶

2025-01-20 11:09:06来源: 浏览量:
         近年来,为强化对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管控,提升企业食品安全管控能力,加大跟踪检查和指导帮扶力度,依法查处食品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屏山县市场监管局制定《屏山县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跟踪检查和帮扶办法》,常态推进对企业的跟踪检查和指导帮扶。

 
省市专家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现场指导

          对企业实施跟踪检查遵循及时、有序、公正、高效、解决问题的原则,坚持严格检查、严厉查处、处罚到人,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准确。对企业开展帮扶注重找准企业产生问题的主观和客观原因,提出有力改进措施并督促落实,实现产品质量提升和保障食品安全。
           县市场监管局定期(每季度不少于1次)对全县范围内抽检不合格食品的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程度和企业发生频次,确定跟踪检查和帮扶企业名单,落实帮帮责任人进行跟踪检查和指导帮扶。跟踪检查主要内容: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制度执行情况、食品生产许可条件保持情况、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情况和检验检测制度落实情况等。指导帮扶主要内容:帮助企业查找在生产场所、设备设施、流程布局、人员管理、生产工艺、原料采购与验收、配料与添加剂使用、包装与贮存、出厂检验和运输、设备消毒与维护等关键环节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可行措施,指导制定计划(方案)并督促落实。
          根据跟踪检查结果,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企业作出限期整改、发告诫书、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责令召回涉事产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等处理决定。根据帮扶需要,县市场监管局落实帮扶责任人员,协调有关专家给予企业技术支持,协调有关部门和属地乡镇政府给予企业政策支持。针对跟踪检查和帮扶中发现的区域性、普遍性问题或者长期存在、比较突出的问题,县市场监管局约谈片区监管所主要负责人和属地乡镇政府,并将有关问题书面通报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包保单位(干部),督促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部门管理责任和包保责任。(廖明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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