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护民生丨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构建长效治理机制,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2024-05-24 11:21:13来源:影响四川 浏览量:
       5月22日,雅安市石棉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县域内首例收售死因不明的“死牛烂马”案一审宣判,指控事实、情节及量刑建议均得到法庭采纳。被告人黄某某、程某(女)、吉克某某均因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判处刑罚,其中黄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10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终身禁止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及相关管理工作;程某(女)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5万元,缓刑考验期内禁止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及相关管理工作;吉克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缓刑考验期内禁止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及相关管理工作,同时各被告人的违法所得依法予以没收,扣押在案的冻肉依法销毁。针对案件中反映出的其他违法人员,检察机关已分别移送行政主管部门给予相应处罚。

       该案由石棉县市场监管局通过“行刑衔接”机制将犯罪线索移送石棉县公安机关进行侦办,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指导侦查。经检察机关审查查明:2017年以来,黄某某开始从吉克某某等人手中收购死因不明且未经检疫的牛、马、骡子死体,解剖、分割后将生产出的生肉全部以牛肉名义对外进行销售,以此牟利,直至去年案发。黄某某妻子程某为黄某某提供支付、收取货款、送货等帮助。经查实,黄某某的销售金额达149003元以上。黄某某、程某、吉克某某生产、销售死因不明的牛、马、骡子肉类,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三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触犯刑律,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近年来,石棉县域内先后有火锅店、卤菜店违法经营的案例,再到如今的食品原料领域犯罪案件,犯罪分子均受到严重处罚。为全面加强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衔接配合,切实维护食品安全领域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共同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近日,石棉县人民检察院与石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石棉县农业农村局召开联席会议,就食品安全领域相关工作达成共识,会签《关于建立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明确了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案件线索移送、调查取证协作、联席会议、会商研讨、联合监督检查、日常沟通联络、业务同堂培训等“八大协作机制”,细化落实工作举措,就食品安全领域办案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同向发力,共同推动食品安全治理水。(薛建国 张凯 易雪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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