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大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4起食品安全典型案例(第二期)
〔案例一〕
四川某餐饮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后厨三防设施不达标、未按规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且未按要求贮存食品案
案情简介:
2024年3月,大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见四川某餐饮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后厨“三防”设施不达标的行为,给予警告并要求其限期改正。期满后,执法人员进行复查时发现该公司后厨“三防”设施仍未整改到位。同时,该店操作间内从事食品加工的从业人员未穿戴工作衣帽、未佩戴口罩,购进的食品直接堆放于地面,摆放凌乱、食品和非食品混放。
违法事实:
当事人三防设施不达标、从业人员在食品操作区域内未穿戴工作衣帽、未佩戴口罩以及未按要求贮存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八)项的规定。
处理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大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小提示:
三防若未达标,老鼠、蚊蝇的频繁出没以及灰尘的肆意飘落,极易使食物遭受细菌性污染。而不规范的贮存,极有可能致使食物发生交叉污染。再者,倘若生产经营过程存在漏洞、不够规范,食品被污染的概率便会大幅增加,由此进一步加剧了食品安全方面潜在的风险隐患,对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案例二〕
大英县某酒楼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标签不符合规定的茅台内供酒案
案情简介:
2024年4月,大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大英县某酒楼进行检查时发现标识有“茅台内供酒”字样的白酒1瓶,该产品未标识成分、生产者名称、生产者许可证等信息,当事人无法提供该白酒的检验报告和购进票据。同时,该产品的图标与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商标图案形状、颜色一致。经我局联系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辨认,该公司表示从未生产销售过涉案产品“茅台内供酒”,也从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生产销售“茅台内供酒”,该产品侵犯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商标专用权。
违法事实:
当事人采购上述茅台内供酒后不能提供检验报告和购进票据,销售侵犯茅台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标签信息不全的产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四项、第八项的规定。
处理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大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没收“茅台内供酒”1瓶、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
小提示:
大力开展对特供、内供、专供酒的打击行动,对于市场正常经营秩序的维护具有极为关键的作用,使消费者避免陷入误购陷阱,保障消费者在饮酒方面的安全以及各项合法权益,有助于树立诚信经营的良好风尚,遏制特权观念的滋生与传播。
〔案例三〕
大英县某豆腐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标签信息不全、伪造食品经营许可证案
案情简介:
2024年6月,大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大英县某豆腐坊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在其储存间冰柜中查见其生产的待售成品(“某千叶豆腐”),外包装标识标签信息不全。随后,执法人员对其经营的网店检查时发现公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有伪造的嫌疑,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当事人停止网上经营活动,并下架其产品。经向大英县行政审批和数据局协查,当事人使用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系伪造。
违法事实:
当事人产品外包装标识标签信息不全、使用伪造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五十三条、《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处理结果:
依据《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大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小提示:
标签是反映食品真实信息的“窗口”,规范的标签能切实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维护合法经营者权益,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打击使用伪造许可证的行为,可以从源头上保障食品安全,增强公众对食品市场的信任与信心。
〔案例四〕
大英县某火锅店发布的食品广告涉及疾病预防和治疗功能案
案情简介:
2024年8月,大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大英县某火锅店进行日常检查,查见该店宣传海报印有“美蛙具有滋补解毒和治疗某些疾病的功效……鱼头对促进神经细胞的生长发育极为重要,乃健脑之上品”“美蛙肉还可以滋阴壮阳,有安神补气之功效……同鱼头配食,有温心脾、益智健脑、补气血、益肾等功效……”等宣传信息。
违法事实:
当事人宣传美蛙、鱼头涉及疾病预防和治疗功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处理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大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消除影响,并作出广告费用2倍,即240元的行政处罚。
小提示:
食品广告作为传递媒介,能将产品特色传递给消费者,客观上会影响消费者的判断。查处此类虚假宣传违法行为,能保障消费者免受虚假广告的误导,避免因误信不实宣传而延误疾病治疗,同时也能规范食品广告市场秩序,促使企业诚信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