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锋区检察院民事检察“和解五法”示范工作室挂牌
2024-05-30 10:56:14来源:影响四川 浏览量:
日前,前锋区检察院被四川省检察院确定为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和解五法”示范工作室建设单位,成为全省第二批20家示范建设检察院之一,并举行了民事检察“和解五法”示范工作室挂牌仪式。
民事检察“和解五法”是四川省检察机关的一个创新性探索成果,即在民事检察监督环节通过灵活运用“背靠背”“并案化解”“利益平衡”“情义融化”“借力化解”等方法,高质效定分止争,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办案目标。两年来,前锋区检察院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和社会治理难点、堵点,依法能动履职,构建立体化和解模式,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深入运用“和解五法”,依法、公平、高效促成和解案件49件,其中对执行监督案件促成和解16件,对支持起诉案件促成和解33件。
“在工作中,灵活运用‘和解五法’必须经过大量实践才能事半功倍,让调解有温度。”前锋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柯告诉记者。在调解中,查明事件的真实情况,把握申诉人的核心诉求,捕捉和解“小切口”,并运用“利益平衡”法,着重从当事人磋商、博弈过程中找准双方利益平衡点和合理预期。
同时,该院建立了矛盾纠纷分类、分流化解机制,结合社会影响性、后果严重性、后续升级性等指标,对案件风险进行研判评估,确定风险等级。针对不同的风险等级,确定不同的责任主体,制定不同的应对措施,有效提升化解成功率。完善民事检察和解息诉机制,以亲情关系纠纷、邻里纠纷、赡养纠纷、劳动报酬纠纷四类案件为和解重点案件,从法律政策、案件事实、办案效果全方位考量,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不失时机地“穿针引线”“牵线搭桥”,积极促成当事人从对立走向对话,直至消弭分歧、达成共识。
“和解五法”示范工作室成立后,该院将继续秉承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人民检察工作理念,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从依法监督转变为能动履职,进一步做好民事检察和解息诉工作。(王加元 前锋融媒 丁彦博)
民事检察“和解五法”是四川省检察机关的一个创新性探索成果,即在民事检察监督环节通过灵活运用“背靠背”“并案化解”“利益平衡”“情义融化”“借力化解”等方法,高质效定分止争,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办案目标。两年来,前锋区检察院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和社会治理难点、堵点,依法能动履职,构建立体化和解模式,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深入运用“和解五法”,依法、公平、高效促成和解案件49件,其中对执行监督案件促成和解16件,对支持起诉案件促成和解33件。
“在工作中,灵活运用‘和解五法’必须经过大量实践才能事半功倍,让调解有温度。”前锋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柯告诉记者。在调解中,查明事件的真实情况,把握申诉人的核心诉求,捕捉和解“小切口”,并运用“利益平衡”法,着重从当事人磋商、博弈过程中找准双方利益平衡点和合理预期。
同时,该院建立了矛盾纠纷分类、分流化解机制,结合社会影响性、后果严重性、后续升级性等指标,对案件风险进行研判评估,确定风险等级。针对不同的风险等级,确定不同的责任主体,制定不同的应对措施,有效提升化解成功率。完善民事检察和解息诉机制,以亲情关系纠纷、邻里纠纷、赡养纠纷、劳动报酬纠纷四类案件为和解重点案件,从法律政策、案件事实、办案效果全方位考量,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不失时机地“穿针引线”“牵线搭桥”,积极促成当事人从对立走向对话,直至消弭分歧、达成共识。
“和解五法”示范工作室成立后,该院将继续秉承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人民检察工作理念,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从依法监督转变为能动履职,进一步做好民事检察和解息诉工作。(王加元 前锋融媒 丁彦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