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财政:紧抓“三个环节”,筑牢法治财政建设基石
2024-05-21 14:44:35来源:影响四川 浏览量:
近年来,大竹县财政局始终秉持“法治”理念,遵循“突出重点、体现特色”的建设思路,不断规范财政行政权力,有效提升法治财政建设水平。
普法有“方”,推进法治财政学习系统化。以学法懂法为基础,积极学习宣传《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财经法规知识,将其纳入局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支部会的重要议程,做到常学常新、常思常悟。充分利用全县预算单位财务人员培训会、微信联络群等载体,常态开展普法宣传,提升财务人员的法治意识。
普法有“度”,推进法治财政建设科学化。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先后出台《大竹县县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大竹县政府性投资管理办法》《财政资金支付管理制度》等9类53项管理办法,做到财政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建立制度类文件、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加快新陈代谢,不断提高财政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普法有“效”,推进法治财政管理规范化。以法治效能为导向,建立完善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对局内所有重要决策、执法决定、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政府合同等,进行事前合法性审查并提出审核意见。重大决策和事项均要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论证和法律风险评估,确保各项财政工作在法治的轨道上规范、高效运行。
普法有“方”,推进法治财政学习系统化。以学法懂法为基础,积极学习宣传《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财经法规知识,将其纳入局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支部会的重要议程,做到常学常新、常思常悟。充分利用全县预算单位财务人员培训会、微信联络群等载体,常态开展普法宣传,提升财务人员的法治意识。
普法有“度”,推进法治财政建设科学化。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先后出台《大竹县县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大竹县政府性投资管理办法》《财政资金支付管理制度》等9类53项管理办法,做到财政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建立制度类文件、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加快新陈代谢,不断提高财政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普法有“效”,推进法治财政管理规范化。以法治效能为导向,建立完善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对局内所有重要决策、执法决定、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政府合同等,进行事前合法性审查并提出审核意见。重大决策和事项均要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论证和法律风险评估,确保各项财政工作在法治的轨道上规范、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