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格县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举行
2024-04-26 12:25:55来源: 浏览量:
4月22日至24日,普格县县级领导干部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举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有关决策部署和州委工作要求,深研细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推动全县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县委书记沙马周强,人大常委会主任日海补杰惹,县委副书记王建春、李建军出席。
读书班上,四川省彝文校(州民族干部学校)党委副书记、派驻纪检组组长、纪委书记刘伟围绕“总结从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经验,与时俱进完善”“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坚持问题导向,使管党治党的思路举措更加科学严密有效”“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以严明纪律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四个方面作了辅导报告,报告紧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介绍了党纪处分条例历次修订完善的主要进程,阐释了此次《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对《条例》修订的重点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引导党员干部全面准确把握《条例》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
会议强调,学党纪是终身必修课,必须把牢政治方向,将其作为党员干部的“生命线”,要在学党纪中明方向,不断筑牢信仰之基;要在学党纪中修初心,真正发挥先锋作用。知党纪是遵规守纪的前提,必须坚守底线红线,将其作为自我鞭策的“座右铭”,要以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为核心,强化政治纪律学习,做到对党绝对忠诚;要以做到“四个服从”为重点,强化组织纪律学习,做到绝对服从组织领导;要以筑牢防腐堤坝为目的,强化廉洁纪律学习,始终做到清正廉洁;要以维护群众利益为根本,强化群众纪律学习,始终做践行党的宗旨信念的先行者;要以护航高质量发展为落脚点,强化工作纪律学习,始终做真抓实干的引领者;要以提升党性修养为出发点,加强生活纪律学习,争做道德模范遵守者。守党纪是担当有为的成事之基,必须坚守清正廉洁政治本色,将其作为干事创业的“护身符”,要以此次党纪学习教育为重要契机,全面检视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刮骨疗毒、整饬作风的坚定决心,重塑干部队伍形象,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
读书班期间,全体学员通过聆听辅导报告、领读领学、个人自学、集中学习研讨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研细读《条例》,认真学习党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有关部署要求。大家表示,将把《条例》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自觉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切实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县级领导同志,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螺髻山景区管理局局长以及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等参加。(县委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专班)
读书班上,四川省彝文校(州民族干部学校)党委副书记、派驻纪检组组长、纪委书记刘伟围绕“总结从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经验,与时俱进完善”“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坚持问题导向,使管党治党的思路举措更加科学严密有效”“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以严明纪律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四个方面作了辅导报告,报告紧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介绍了党纪处分条例历次修订完善的主要进程,阐释了此次《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对《条例》修订的重点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引导党员干部全面准确把握《条例》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
会议强调,学党纪是终身必修课,必须把牢政治方向,将其作为党员干部的“生命线”,要在学党纪中明方向,不断筑牢信仰之基;要在学党纪中修初心,真正发挥先锋作用。知党纪是遵规守纪的前提,必须坚守底线红线,将其作为自我鞭策的“座右铭”,要以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为核心,强化政治纪律学习,做到对党绝对忠诚;要以做到“四个服从”为重点,强化组织纪律学习,做到绝对服从组织领导;要以筑牢防腐堤坝为目的,强化廉洁纪律学习,始终做到清正廉洁;要以维护群众利益为根本,强化群众纪律学习,始终做践行党的宗旨信念的先行者;要以护航高质量发展为落脚点,强化工作纪律学习,始终做真抓实干的引领者;要以提升党性修养为出发点,加强生活纪律学习,争做道德模范遵守者。守党纪是担当有为的成事之基,必须坚守清正廉洁政治本色,将其作为干事创业的“护身符”,要以此次党纪学习教育为重要契机,全面检视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刮骨疗毒、整饬作风的坚定决心,重塑干部队伍形象,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
读书班期间,全体学员通过聆听辅导报告、领读领学、个人自学、集中学习研讨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研细读《条例》,认真学习党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有关部署要求。大家表示,将把《条例》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自觉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切实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县级领导同志,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螺髻山景区管理局局长以及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等参加。(县委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专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