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南溪审计:建立《审计工作重大事项督查督办制度》

2024-03-27 16:45:03来源:影响四川 浏览量:
       为确保党中央关于审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审计领域重大事项及省委工作要求、市委、区委工作安排落到实处,近日,经南溪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区委审计办印发《审计工作重大事项督察督办制度》。该制度对督察督办重大事项内容、范围、方式、程序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促进审计领域重大事项督察督办工作程序化、规范化。
       一是明确督察督办责任。全区审计领域重大事项督察督办工作在区委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由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实施。采取独立督察和联合督察相结合的形式展开,并对督办的反馈、通报、频次以及督察督办工作人员的工作纪律作了规定。
       二是规范督察督办内容。督察督办重大事项主要包括各级审计委员会有关工作安排的贯彻落实情况,区领导关于审计工作的指示批示落实情况,上级审计机关出具的移交函等落实情况,审计中查出的涉及民生和经济安全的重大问题、可能导致重大损失的风险隐患的整改情况,屡审屡犯和审计整改不力的问题等6项内容。
       三是严格督察督办程序。督察督办分为事项立项、制定方案、组织实施、形成报告四个阶段。督察督办的事项要根据区委审计委员会部署安排、区领导指示批示,结合审计机关工作实际和各成员单位建议确定,方案明确督察时间、对象、内容、形式、标准、要求等,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个别访谈、实地督察等方式深入现场进行调查、核实,提出整改要求。最后,区委审计办要及时形成有情况、有问题、有分析、有整改建议的督察报告。(周良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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