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兑现奖励20余万元
2023-07-10 17:22:25来源:影响四川 浏览量:
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大胆!
群众举报消除隐患,奖励。
“不知道这事儿违法啊”,2月25日晚, 长宁县公安局接到一则群众举报,长宁县铜鼓镇大村5组的李某某家中非法储存大量烟花爆竹。长宁县公安局立即前往该地进行了突击检查,查获非法储存的各类烟花爆竹产品122箱,且该批烟花爆竹产品属非法经营产品。李某某连连表示,“这122箱烟花爆竹是一家烟花店的,说是暂时放在我这里,我也不知道这事儿(居民家中超量存放烟花爆竹)违法啊”……
由于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烟花店办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该案件于3月3日被长宁县公安局移送至长宁县应急管理局处理。3月15日,长宁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长宁县李华点烟花爆竹店展开了调查。
经查,该店为逃避监管,在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零售场所存放烟花爆竹产品150箱,与此同时,在他人家中又非法存放了122箱,一共存放了272箱烟花爆竹产品,超出核定存量82箱。对此,该店负责人供认不讳。
烟花爆竹属危险化学品,被严格管控,对其生产、运输、储存、经营和使用都有严格的要求,据长宁县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非法渠道购买烟花爆竹本身就存在安全隐患,该烟花店竟然将非法渠道购买的122箱烟花爆竹储存在不具备安全储存条件的家中,若是遇到明火,后果不堪设想。
证据确凿,长宁县李华点烟花爆竹店存在超量储存烟花爆竹和采购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产品的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检查组依法依规对该店处以罚款人民币2.45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对举报群众给予举报奖励3000元。
据悉,截止今年6月29日,宜宾市共受理安全生产举报问题线索442条,查实406条,按规定兑现奖励共计20.213万元。
群众举报消除隐患,奖励。
“不知道这事儿违法啊”,2月25日晚, 长宁县公安局接到一则群众举报,长宁县铜鼓镇大村5组的李某某家中非法储存大量烟花爆竹。长宁县公安局立即前往该地进行了突击检查,查获非法储存的各类烟花爆竹产品122箱,且该批烟花爆竹产品属非法经营产品。李某某连连表示,“这122箱烟花爆竹是一家烟花店的,说是暂时放在我这里,我也不知道这事儿(居民家中超量存放烟花爆竹)违法啊”……
由于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烟花店办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该案件于3月3日被长宁县公安局移送至长宁县应急管理局处理。3月15日,长宁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长宁县李华点烟花爆竹店展开了调查。
经查,该店为逃避监管,在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零售场所存放烟花爆竹产品150箱,与此同时,在他人家中又非法存放了122箱,一共存放了272箱烟花爆竹产品,超出核定存量82箱。对此,该店负责人供认不讳。
烟花爆竹属危险化学品,被严格管控,对其生产、运输、储存、经营和使用都有严格的要求,据长宁县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非法渠道购买烟花爆竹本身就存在安全隐患,该烟花店竟然将非法渠道购买的122箱烟花爆竹储存在不具备安全储存条件的家中,若是遇到明火,后果不堪设想。
证据确凿,长宁县李华点烟花爆竹店存在超量储存烟花爆竹和采购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产品的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检查组依法依规对该店处以罚款人民币2.45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对举报群众给予举报奖励3000元。
据悉,截止今年6月29日,宜宾市共受理安全生产举报问题线索442条,查实406条,按规定兑现奖励共计20.21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