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汤阴:男子盗窃后再主动退还?抱歉,仍然触犯法律!
2020-03-06 23:10:33来源:东方头条 浏览量:
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登录他人支付宝账号转账给自己,被发现后又将赃款悉数退还。以为这样就不用承担法律责任,实际上此举还是触犯了刑法,构成盗窃罪。
2月28日9时,汤阴县公安局精忠派出所接到辖区王女士报警,称其早上醒来后发现支付宝于凌晨被人异地登录,并被盗窃4000元。经过了解,王女士手机近期并没有丢失,民警考虑熟人作案的可能性很大。进一步询问,王某回想起十几天前她曾用朋友郑某的手机登录过支付宝账号,进行购物和转账。郑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就在民警对案件进行立案侦查时,王某当天回家后便电话联系了郑某,询问其是否盗窃了自己的网上资金,并称已经报案。当晚21时,心虚的郑某在微信上向王某承认了自己盗窃其网上资金的事实,并将4000元通过微信转账给王某,祈求王某原谅,并请王某撤销报案。
了解这一情况后,民警积极联系郑某,告知其虽然将赃款主动退回,但其行为已经构成了盗窃罪,必须受到法律的惩处,根据其主动退还的情节可以减轻处罚。并规劝郑某能够尽早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
3月1日晚,幡然悔悟的郑某来到精忠派出所投案自首。原来,早前王某曾用郑某手机登录过支付宝,使用后也没有退出登录,而郑某悄悄记下了王某的转账密码。2月28日凌晨5时,郑某再次打开支付宝直接登录上了王某的账号,一时贪念骤起的郑某将王某账户资金盗走。虽然东窗事发后,他主动将赃款退回,但此举仍然触犯了法律。
目前,根据其相关情节,公安机关依法对郑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张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