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法治精神 培养法律观念——三江新区石鼓明德小学开展法治暨安全专题教育活动

2024-02-28 17:29:21来源:影响四川 浏览量:
       为深入推进学校法治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青少年学生法治安全意识,筑牢校园法治安全防线。根据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徐龙的安排部署,2月27日上午,石鼓明德小学组织全体师生在操场开展法治暨安全专题教育活动,邀请石鼓明德小学法治副校长、沙坪街道派出所郭林警长为该校师生作题为《弘扬法治精神,培养法律观念》的法治暨安全教育宣讲,活动由学校党支部副书记钟华刚主持。
 
       法治安全教育
       活动中,郭林警长用通俗易懂、深入浅出的语言为同学们普及、讲解法治安全知识以及校园安全知识,他围绕《交通安全》《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预防校园欺凌》《防性侵》《防电信网络诈骗》《禁毒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典型案例重点向同学们诠释了法不可违,教育和引导同学们增强明辨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引导青少年心有所畏、矩有所守、行有所止,从小树立法治意识,守住法律底线,远离校园欺凌和毒品危害,防范网络诈骗、性侵害,遵守交通法规,争做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新时代好少年。
       郭林警官针对校园周边交通环境,提醒同学们务必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并教育学生要树立正确的交通安全意识,做到文明出行,安全出行:要自觉落实“一盔一带”,系好安全带,戴好生命头盔;不在公路、车辆周围或车辆盲区玩耍打闹,行走在路上要时刻关注交通安全,防范各类安全事故!
 
       在讲座中,郭警官从“校园欺凌是什么”入手,引导同学们明确校园欺凌的定义和行为特征。他指出,校园欺凌主要表现在言语侮辱、身体攻击、孤立排斥、网络暴力等方面,这些行为不仅严重侵犯了受害者的权益,更对身心健康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打、骂、索、传、毁”这些欺凌行为可能涉及到聚众斗殴罪、侮辱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等,郭警官表示:“在法治社会,校园欺凌事件的欺凌者应当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受欺凌者有权利要求欺凌者甚至学校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校园欺凌事件中的欺凌者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可以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郭警官从“我们是怎么来的”“什么是性侵”“如何防止性侵害”“遇到侵害怎么办”等方面,深入浅出地把防性侵知识传递给同学们,并普及了防性侵的相关法律知识。同学们认识到如何预防性侵害:首先,需要保护自己的隐私,不轻易透露自己的个人信息;其次,要学会拒绝不合理的邀请和要求,避免与陌生人或者不熟悉的人单独相处;此外,我们还应该注意自己的安全,不要随意接受陌生人的礼物或者饮料,以及避免在夜晚独自外出。如果遭遇了性侵害,我们应该勇敢地站出来,寻求帮助和支持。同时,我们也应该了解相关的法律程序和规定,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他用实例为学校师生敲响警钟,接到不明消息如冒充公检法、冒充征信白条、冒充客服或公益活动等可向派出所或法治副校长求证,学会查找官方渠道求证信息来源是否正确,不要盲从对方的要求,切不可有慌张、侥幸与贪图利益的心理,冷静、沉着应对,更好地保护自身财产安全。
       他向同学们讲解新型毒品依托咪酯的危害,介绍常见毒品的类型和特点,教育引导同学们要学法、懂法、知法、用法、守法,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不良诱惑,远离违法犯罪活动。
 
       安全第一,警钟长鸣
       最后,学校党支部副书记钟华刚从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预防溺水、预防校园欺凌、心理健康、网络安全等方面对学生进行了新学期开学第一课安全教育,要求全体同学,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与自救自护能力,时刻谨记安全,做到警钟长鸣。
       新学期,一起向未来
       播一粒法治之种,育一方法治之田,开一片幸福之花。此次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了学生的法治安全意识。石鼓明德小学将不断深入开展法治教育进校园活动,坚持与法治副校长紧密联系,通过法治教育优化校园环境,系好青少年的第一颗“法治扣子”,让学校师生在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中不断成才,实现学校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三江新区石鼓明德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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