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前锋区大佛寺街道:探索乡村治理新模式,绘就基层发展新画卷

2025-04-17 10:09:20来源:影响四川 浏览量:
       在社会发展的进程中,基层治理的成效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稳定繁荣。广安市前锋区大佛寺街道积极响应时代号召,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实践道路上不断探索创新,实施“法治、德治、自治”相融合的乡村治理模式,走出了一条具有特色的乡村善治之路,持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与水平,为乡村振兴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法治为基,筑牢平安乡村之盾
       法治是乡村治理的重要保障,大佛寺街道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乡村治理全过程。为满足乡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街道积极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现了村级法律顾问全覆盖。法律顾问如同“法律智囊团”,随时为村民解答法律疑惑,提供专业法律意见,确保乡村事务在法律框架内运行。
街道还与司法部门、律师事务所紧密协作,建立起法律援助和对接帮扶机制。通过定期组织法律工作者深入乡村,开展丰富多样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将法律知识送到村民家门口。从日常的邻里纠纷调解,到土地承包、婚姻家庭等常见法律问题解析,都成为普法的重点内容。在一次次的普法宣传中,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不断增强,逐步养成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为平安乡村建设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二、德治为魂,厚植文明乡村之根 
       德治作为乡村治理的精神内核,对于提升乡村社会文明程度起着关键作用。大佛寺街道高度重视农村群众思想道德建设,通过打造诚信文化大院,为村民提供了一个集文化活动、道德教育于一体的场所。在这里,村民们在休闲娱乐的同时,潜移默化地接受着诚信、友善等道德观念的熏陶。
       为使道德规范更加通俗易懂、深入人心,街道创新制定村规民约“三字经”,将尊老爱幼、邻里和睦、爱护环境等传统美德和现代文明理念融入其中,以朗朗上口的形式让村民易于记忆和践行。此外,探索制定村民道德公约等自律规范,明确村民在日常生活中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要求。通过开展“十星文明户”“好公婆”“好儿媳”等评选活动,树立起一批批道德模范,让村民们学有榜样、行有示范。在这些榜样的带动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得以弘扬,移风易俗工作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多种形式在乡村落地生根,乡村社会文明程度得到显著提高。
       三、自治为本,激活和谐乡村之源
       自治是乡村治理的内生动力,大佛寺街道致力于构建“三个自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四个民主”(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自治制度体系。严格坚持“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凡是涉及村级重大事务决策,都需经过村党支部提议、村“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并将决议内容和实施结果向全体村民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基层党组织在自治过程中充分发挥引领作用,积极拓宽村民议事协商范围。从村庄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规划,到环境卫生整治、邻里矛盾调解,村民都能广泛参与其中,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这种广泛的参与激发了村民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内生动力,让村民真正成为乡村治理的主体。在自治的推动下,乡村内部关系更加和谐融洽,各项事业蓬勃发展,为乡村和谐稳定注入了源源不断的活力。
       大佛寺街道通过“法治、德治、自治”“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新模式,在基层治理领域取得了显著成效。平安、文明、和谐的乡村新貌逐步呈现,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提升。这一成功探索不仅为本地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支撑,也为其他地区开展乡村治理工作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借鉴,在乡村治理的征程中书写了浓墨重彩的一笔。(黄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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